招标公示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招标公示
深圳市眼科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 : 深圳市眼科医院 时间 :2023-11-21
分享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3SZ20QY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眼科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中的第(三)点更正为: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服务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中的第12.2.1点更正为:(境外货物)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包含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二)符合性审查表更正为:
序号
评 审 内 容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没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本项目未安排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
  (四)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删除第十二点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fcg.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深圳市眼科医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7571或0755-88377572或0755-88377787或0755-88377576转2324

  邮箱:cailiansz@126.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