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KYY2025-JT001
2.项目名称:深圳市眼科医院2024年第三批医用耗材(第五次)
3.包组号及内容:
4.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竞争性谈判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主体为医用耗材及试剂国内生产企业或其一、二级代理商、进口产品总代理或其国内一级代理商。
(一)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总代理:(1)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进口产品为进口代理企业资质及相关证件);(2)法人证明书及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二)若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除需提供上述内容外,需另提供:(1)供应商(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及授权书原件;(3)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总代理对国内代理商的各级授权书或经销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注: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nsearch)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9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采购人招标活动的风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及网页截图,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 获取谈判文件
1.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3日(工作日: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经办机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18号深圳市眼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421室;
3.方式:线上报名时间(线上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供应商方可参加现场投标)
4.获取谈判文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名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
注:如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4)上述“二、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1-5项证明文件。
四、谈判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7: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14:30:00
谈 判 时 间 :2025年3月5日14:30:00
谈 判 地 点 :深圳市眼科医院五楼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作为本谈判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若本谈判文件、补充及说明、本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等文件之间有冲突或不符之处时,以发布时间在后者为准。
七、同一品规产品,在招标采购周期内,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的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进行了招标,则按政府相关文件及平台中标结果执行,本次中标结果自然失效。
八、中标产品的采购订单接收、配送都需通过采购人SPD医用耗材管理系统。
联系人:苏工,0755-23959569
邮箱:1174603066@qq.com
网址:深圳市眼科医院官方网站 https://www.sz-eyes.com.cn/
深圳市眼科医院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