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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眼科医院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 : 深圳市眼科医院 时间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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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KYY2025-GK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眼科医院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评分细则表/技术部分/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更正为: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否则此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高级得2分,中级得1分;此小项最高得2分。

2.具有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认证证书且专业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每提供一人得2分,此小项最高得2分。

3.具有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一级的得2分,二级的得1分;此小项最高得2分。

4.具有国家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安防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专项技术证书,每提供一人得0.5分,此小项最高得1分。

5.具有国家四级(中级工)或以上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此小项最高得2分。

6.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此小项最高得1分。

本项满分得10分。不符合以上描述的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文件:

1.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人员的开标前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若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则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的社保证明)。

2.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深圳市眼科医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18号421室

  项目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55-23959569


深圳市眼科医院

2025年6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