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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眼科医院2024年度财务收支专项审计、2023-2024年度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及2025年度内控评价和风险评估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 : 深圳市眼科医院 时间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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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XDL-2025-01712(CLF0125SZ17ZX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眼科医院2024年度财务收支专项审计、2023-2024年度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及2025年度内控评价和风险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接收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5年11月10日14时15分-14时45分

  (二)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1月10日14时45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八、人员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1人)第2点更正为:2.★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 (三)综合评分表 二、商务部分中的“1.项目负责人情况”“2.项目组技术人员情况”更正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权重(%)

分值(分)

1.

项目负责人情况

一、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含本科)学历,且为财务类或会计类或审计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的得2分;

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牵头(合同或履约评价函中有明确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名单排首位)开展的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6分。

3、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牵头(合同或履约评价函中有明确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名单排首位)开展的审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二、评审依据

1.业绩部分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甲方签字盖章页相关内容),合同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方可作为业绩证明。如无合同证明,也可以提供项目过程中有甲方签字盖章的履约评价函等,其中也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2.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在职员工。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投标人自有员工证明依据,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不接受退休返聘),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提供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等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海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台)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证明)。

4.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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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组技术人员情况

一、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1、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中级会计师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3、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的,每提供1名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第1、2项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二、评审依据

1.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2.项目团队成员需为投标人在职员工。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投标人自有员工证明依据,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不接受退休返聘),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不提供或评审委员会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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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七)用户需求书条款响应一览表 (一)带“★”的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补充第7点“八、人员要求:(一)项目负责人(1人):2.★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站(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深圳市眼科医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7572转2339

  邮箱:cailiansz@126.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