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眼科医院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YKYY-2020-015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眼科医院2020-2021年法律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备注 |
深圳市眼科医院2020-2021年法律服务项目 | 1 | 项 | 13 | 预算金额13万元为法律顾问费,主要包括审查合同及日常的咨询等服务,代理案件的费用另行计算 |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办法:报名成功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到报名邮箱。
五、现场报名及提交纸质资料时间:
2020 年9月15日-2020年9月22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详见本公告“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内容)的投标公司方可参加现场投标(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地点:
深圳市眼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507室(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十八号)。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17: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14:30:00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2日14:3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深圳市眼科医院5楼会议室。届时请通过资料审核的投标公司派授权代表出席。如开标时间或地点有变更我院将在开标前发送电子版通知至各投标公司邮箱,请各投标公司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注意:必须提供一本正本、五本副本纸质谈判应答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文件(谈判应答文件应密封)。正、 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采购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院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九、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眼科医院纪检监察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监督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联系电话:0755-23959511(办公时间)
投诉邮箱:ykjjts201901@163.com
采购办联系人:何工 苏工 0755-23959553
邮 箱:1174603066@qq.com
网 址:网 址:https://www.sz-eyes.com.cn/xxgk/gggs/zbgs/
“深圳市眼科医院医院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招标公示”
深圳市眼科医院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