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招标公示
智慧安检系统采购项目
来源 : 深圳市眼科医院 时间 :2021-06-07
分享到: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眼科医院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KYY-2021-014

  二、项目名称:智慧安检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万元)

备注

A

智慧安检系统采购项目

1

26

现场报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办法: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到报名邮箱。

  五、现场报名及提交纸质资料时间:

  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1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详见本公告“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内容)的投标公司方可参加现场投标(报名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地点:

  深圳市眼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421室(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十八号)。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17: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4:30:00

  开 标 时 间 :2021年6月11日14:30:00

  开标地点:深圳市眼科医院5楼会议室。

  届时请通过资料审核的投标公司派授权代表出席。如开标时间或地点有变更我院将在开标前发送电子版通知至各投标公司邮箱,请各投标公司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

  注意: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一本正本、五本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正、  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院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院招标活动的风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九、经办机构:深圳市眼科医院招标办。

  十、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作为本招标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公司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一、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眼科医院纪检监察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监督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联系电话:0755-23959511(办公时间)                

  投诉邮箱:ykjjts201901@163.com     

  采购办联系人:苏工  0755-23959569

  邮  箱:1174603066@qq.com

  网  址:“深圳市眼科医院医院网站


  深圳市眼科医院招标采购办

  2021年6月8日


附件: